《台灣鄉村代溝空間類型研究2.0》 序言

本次工作為暑期六週的工作成果,是2020年對鄉村住宅的代溝空間討論內容的延續工作。過去我們對代溝空間的定義與討論輪廓已大致清晰,引述一段當時對於代溝空間的敘述:

「我們同時也關注兩代家屋間的關係,在嘉南平原鄉村聚落的調查範圍中,只要土地腹地夠大,不少第一代家屋與第二代家屋還共存於同一塊基地上。它們各自擁有自己的正面,乍看之下沒有既定的排列規則,但調查後發現,其組織邏輯往往和土地大小與臨路狀態有關;普遍而言,第一代恪遵風水方位,與合院自身配置格局限制有關,第二代多半考慮汽車使用和進出行走方便,與臨路動線關係密不可分。而兩代住宅之間共同夾出的空間我們稱為「代溝空間」,這空間小至幾十公分寬的夾縫,大至幾米寬的小廣場,基於使用的便利性,居民往往在其間搭起輕鋼架系統的棚架,因為兩代家屋的尺度、外觀與構造行為皆不同,輕鋼架系統不僅可以快速構築,亦可以適應不平整的建築物邊緣,因而產生拼貼感強烈的形式表現,恰恰忠實地反映了鄉村居民以功能為主、美觀其次的生活態度。

這些代溝空間大多是半戶外空間,但也有包覆成室內空間使用的案例,如停車區、雜物儲藏區、挑菜與鄰居閒聊的休憩空間,甚至積極地成為半戶外的廚房或用餐區。它們隨著時間被賦予不同的使用功能與意義,代溝空間成了兩代家屋空間使用的延伸,模糊了原本室內外一刀兩斷、過度清晰分界的性格。代溝空間具備著彈性與兼容性格,無用與有用並存,端看兩代家屋之間互動關係而展現。

過程中我們於後壁地區採集了超過一百組案例,透過討論分類,定義何謂第一、第二代住宅,以及「代溝空間」,排除屬於變異的類型例外。基於兩代家屋互動的關係我們整理出五種關係:「並置」、「取代」、「佔領」、「取代+佔領」、「變異例外」,這五種關係在意代溝空間、合院院埕與兩代家屋的組織關係,它們提供家屋隨時代流變的線索,我們並於每一類型中挑選一個代表性個案做訪談,以深入紀錄與理解。空間使用上,因人口流失與老化的進行式,不少兩代家屋都只有一層的部分空間被充分使用,滿足年老住民生活起居基本需求,大部分房間都是儲藏或閒置的狀態,後輩們多半在鄰近的都市居住生活;橫跨數十年的家族成員流變,也不少受訪者談到家族分家分產與土地分割等影響家屋使用與變形的現象。精神層面上,大部分第二代家屋的新建只要土地夠大,不會輕易拆除第一代家屋,若需增改建則會先取代左右護龍,院埕其次,最後才是正身,保有對神明與祖先廳的正身與傳統合院空間格局的尊重;但當然也發現異化特例,形成可與原類型相互參照比對的實例。總體而言,兩代家屋類型皆具備空間封閉性與構成自主性,代溝空間是不在原本居民的初始居住計畫中的剩餘空間,我們認為若能積極利用代溝空間則有機會扮演增進兩代家屋互動的新角色,活絡兩代家屋間消極而存的區域,甚至成為家居活動或鄰里互動的新場所。 」


在2020年的田野紀錄中,我們著重於一二代家屋與其所圍塑空間三者間的配置關係,在這樣的架構,本次進一步深入討論代溝空間與一二代家屋之間介面與建築元素,聚焦於屋面與地面的尺度、開口連接關係以及生活物件的關係。在較深入討論代溝空間本身後,我們對於其空間的水平尺度有了新的理解,一般而言,這樣的夾縫空間被視為剩餘空間,附屬於兩側主體家屋建築之間,由建築物的邊緣關係圍塑而成,如何使用的設定是被兩側狀態隨時間逐漸定義。空間不是先被命名才產生用途,反之,空間先因兩側家屋而存在,生活使用才逐漸賦予它的意義,這與考現學關注被忽略之物、路上觀察學的「發現後才命名」的精神有所對應。當水平尺度逐漸擴大到某種距離時,代溝空間具自身主體性的姿態則逐漸清晰起來。代溝空間從附屬至具有主體性的認定,有兩項主要的觀察要素易於判斷,其一為結構的是否自立或延伸自於兩側家屋,其二,代溝空間中使用機能的是否具備完整性或是兩側家屋的外延。


代溝空間關注的脈絡爬梳


我們同時爬梳了十年內,在不同事件中對代溝空間關注之間的聯繫,做為資料的補述:

1. 2016年,長短樹鄉村研究所空間改造時,已經意識到第一代傳統住宅與第二代住宅的空間關係,打開兩道關鍵的牆面,讓視覺重新連結兩代住宅,「代溝空間」一詞尚未提出。
2. 2017年夏季,進行獨棟透天住宅研究(共同參與研究者洪巧臻),後續以《反高潮的日常探索– 臺灣鄉村獨棟透天住宅研究》(2018)一文提及第一代、第二代家屋的定義區分。
3. 2018年末,參與「2019紙上住宅建築國際競圖」,競圖中提出鄉村住居新可能的「第三代家屋」,以經濟性為前提增改建兩代家屋及其圍塑的空間,提出整體性規劃的紙上建築提案。
4. 自2019至2020年, Critical Rural Architecture II (2019)、Critical Rural Architecture III(2020)的學院教學中,將學生設計練習基地設定於具有代溝空間關係的設定,探索其可能。
5. 2020年春季,觀台灣的邀稿《從合院到透天厝 ── 鄉村駐點團隊的空間觀察》 ,正式提出「代溝空間」一詞,將原本描述人際關係的「代溝」,擬人化為空間關係狀態的描述,定義一種基於歷史文化、構造與尺度差異,於一二代住宅所圍塑的空間,並討論空間使用的關係。
6. 2020年夏季,將代溝空間類型研究(共同參與研究者尤賀、朱弘煜、吳其融)做為正式主題,收集78組的代溝空間案例,討論其一二代配置的關係並分類紀錄,包含部分案例訪談及詳細影像記錄。
7. 2021年夏季,偏大眾文化讀物《地味手帖》邀稿,以<觀看,獨棟建築的住宅意識>一文再次提及代溝空間的討論,內容以QA方式完成(與觀台灣文章內容大同小異)。
8. 2021年,於台灣建築學會會刊103期三篇文章中,其中《鄉村獨棟透天住宅及代溝空間類型研究》,將2018年與2020年的鄉村考現紀錄內容整合為一篇較完整敘述的文章。
9. 2024年,在Double Roof House (2024)完成後,與Church of Church(2021)成為聯繫代溝空間一詞的延伸實際空間案例,在尺度與構成關係的關注可對應延伸。
10.2025年冬季,開始進行的Annex beside a Generational Gap,可作為代溝空間其中一種配置類型的實際空間案例回應。
11.2026年夏季,台灣鄉村代溝空間類型研究2.0(共同參與研究者曾祥綺、何承恩)的暑期研究活動,重新檢視2020年的78個案例並採集少量新的案例,以長短樹鄉村研究所的代溝空間改造為例,探索其可實踐的空間策略。 
12.2026年夏季,在Inflection Journal尚未出版最新一期中的文章<Nothing is New, Nothing is Old>(中譯:非新非舊—逸出常規的建築荒野),提及代溝空間的於台灣歷史文化處境的特殊性。

基於上述時間軸的爬梳,本次我們調整了工作模式,分為前後兩部分,前半部分維持考現紀錄,後半部分則以長短樹鄉村研究所代溝空間為例,進行空間設計提案。過去暑期考現紀錄我們稱為「紀錄即創作」、「Research as a Project」,以找尋適切對象物的紀錄方法,表達看待對象物的觀點,讓文本敘事保有其獨立性,不多做紀錄調查後的空間設計延伸;本次則回到傳統空間設計工作中,討論田野調查記錄與創作的關聯性,預設「Research for a Project」的指向性,試圖為代溝空間系列討論做階段性結論。


凝固的類型抑或持續生成的空間機制


對於代溝空間的考現紀錄,我們向來以類型學式的紀錄與討論方式進行,認為現存的空間類型,是一定時間累積之後所凝結形成的穩定結果。這樣的方式,乍看之下適用於兩代家屋與其代溝空間的討論;然而,當我們進一步觀察這些空間在時間中的變化遺留下的痕跡,便會發現,代溝空間可能隨著時間推移而改變其類型的認定,而這取決於我們所採取的時間軸長度。

例如2020年我們捕捉到不少例子,兩代住宅與其代溝空間的增改築變化,並非全然以家庭中代際改變作為空間改變的連動關係,兩代住宅的局部增建、拆除、填補、分隔與再利用,可能受到家庭成員、生活方式、產業活動、土地使用乃至偶發事件等不同因素影響。換而言之,代溝空間並不一定是「一代住宅旁增加二代住宅」之後所形成的一個固定結果,而可能是在家庭空間持續使用與調整的過程中,不斷生成、變形與再組織的空間狀態。

如此一來,我們目前所記錄分類的類型,或許只能被視為某一時間截面上的暫時性類型。類型並非終止於某種穩定形式,而可能隨著時間持續轉變。與其說我們所觀察的是一組已穩固的空間類型,或許更接近的是一套持續反映家庭空間使用、增改築與世代交替的空間生成過程。

這也使我們不免重新提問:代溝空間是一種空間類型,是否同時也是一種空間成形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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