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非人居構造物類型研究》   Typological Research of Non-habitable Structures 
   in Rural Area


共同參與研究/陳詠載、羅慈英
原文刊載於 《臺灣建築學會會刊雜誌》第103 期

我們嘗試紀錄與梳理台灣非都市區域普遍存在的「非人居構造物」,以距離工作室約半徑五公里的嘉南平原範圍內為調查採樣區域,進行類型學式的紀錄與建築繪圖,透過實際比例與排除比例關係的對比操作,嘗試找到這些構造物之間彼此共享的空間關係與組織模式,希望建立一種系統性的觀看方法理解這些構造物,亦希望成為空間設計可參照的資料庫。本研究初始便將鄉村地區常見的傳統民居、獨棟透天、連棟街屋型住宅等供長時間居住的建築物排除,僅著重於服務農產業、附屬於基本生活中甚至偏娛樂性功能的「非人居構造物」。它們因機具運作和功能使用的關係,普遍以臨時性或工業單元化的材料構築搭建,單元尺度則被材料與構造邏輯限制;而坐落的土地尺寸、區位與周遭環境的關係則影響構造物可增長的範圍,以上兩者共同決定了它們的基本型態。


類型學與建築攝影
我們不應該討論攝影作為藝術是如何,而應該討論藝術作為攝影形式是如何。」 - 華特·班雅明(Walter Benjamin)

將「藝術」一詞代換成「建築觀念」,讓攝影作為構造物的紀錄與分類方法是這個紀錄研究的主要特色。德國杜塞道夫攝影學派(Dusseldorf School of Photography)的創立者Bernd & Hilla Becher註1,他們受德國新客觀主義影響,抵抗二戰前開始流行的「主觀攝影(subjective photograph)」──光影曖昧的神祕感、長快門曝光效果或者混雜繪畫等媒材的攝影表現,進而建立了一種類型學攝影方法。我們受其啟發,將類型學攝影作為對構造物的主要紀錄工具。

Becher夫婦自1950年代晚期開始發展結合類型學思考的「新客觀攝影」,透過影像詳實地記錄了工業發展時期遺留下來的建築或構造物,如水塔、鼓風爐、瓦斯槽、煤坑口、穀倉等。每幅作品都非常節制且經過精準安排:攝影往往在冬季的月份,挑選灰暗的天空的日子進行,讓明暗對比降低以避免出現具情緒感染力的陰影;人像自畫面中缺席,加深了被攝物件的物質感受與場所的疏離感;裱框展示一律採用固定的尺寸與方式、皆為黑白攝影且沖印品質統一。這樣高度一致的表現方式為的是將這些跨越五十年、於不同地區拍攝的影像可以被並置在一起相互對照,來回比對的韻律與重複感削弱了個別的影像個體,產生一種超越個別功能、場所與時間的共時感受,成為抽象的幾何輪廓與線條。他們所創立的方法學造成當時德國攝影史上革命性的轉變,攝影不再只是對現實的再現,而是將語言學與辯證思考引入,成為觀念建立的方法。人們對影像的看法從「看起來怎麼樣」轉變成「為什麼是這樣」。這些影像並置所展現的韻律與統一,恰與觀念藝術與極簡主義的發展相互連結。

我們基於前述的影像紀錄與比對方法,在水平感強烈的後壁田野地區,透過長焦段、壓平影像的鏡頭記錄對象物的兩向外立面,讓單一影像中僅存在單一主體物,並且系統性、具邏輯性地矩陣式排列影像(十二張為一組),讓觀者透過同時比對這些對象物之間的異同,產生對於對象物的理解與看法。


基本型探求、紀錄與比對
調查初期我們大量地採集影像,透過彼此間相互比對,建立了分類規則,以定義哪些對象是普遍出現的類型,哪些是非典型的特例,並在這基礎之上選擇普遍出現或是形象上容易讓人辨認的對象作為各類的基本型。此階段基本型(prototype)的找尋與定義,受制於影像紀錄的工具,僅透過對象物外觀型態異同而建立;然因為這些構造物基於實用性與經濟性,內部功能、組織形態與外部形式往往達到某種一致性或具有連動關係,舉例來說,一座位於田邊的工寮,其大小高度與形式取決於內部抽水馬達大小與資材的大小,農民大概不曾想過是否要與環境有協調感。

這些構造物根本上不是因場所的紋理與地形而生,順應場所亦不是它們主要關注的面向,自身功能、構造與構成才是決定整體樣貌的因子,是一種經濟性為主要考量的型態生成方式。我們依照功能與空間、地點與場所、建造與材料的異同歸納出八種普遍出現在鄉村地景、不同型態與尺度的「非人居構造物」,分別為農地工廠、養殖場、資材室、溫網室、農地泵浦寮、鴿舍、農地棚架與水塔等。同時基於田野調查的範圍有限,排除一些服務更大尺度範圍卻也可能普遍出現的構造物,如高壓電塔與碾米廠等。雖然這些種類的命名直接表明各自的使用功能,但使用功能並非作為分類的主要參考依據,外觀整體呈現的型態在透過影像的並置篩選後,才是主要辨認這些對象的方式,這些構造物本身所包含的內容遠比其命名所指涉功能來的多。


尺度與構成
另一方面,我們也將這些構造物測量描繪成基本建築圖,作為對象物的另一種補述,以提供因控制拍攝角度而被犧牲的訊息。平面圖與剖立面圖著重於構築關係與尺寸的描述,也揭露個別種類內部空間與外部型態的關係、使用行為與尺度之間的關聯性。更進一步,我們排除對象本身的使用功能,透過分類重組與尺度縮放圖面,將不同種類並置比對,揭露在超越尺度、功能後,這八個種類可能相互共享的組織關係或構成原則。並依據各自展現的特質,區分成三種構成與組織關係:農地工廠、溫網室、養殖場、農地棚架這四個種類,因其場所與功能需求,共享水平性強烈的橫向複製與並置的組織關係;資材室、農地泵浦寮兩個種類共享單體物件感強烈、建築元素之部分(開口)與整體比例差異的關係;鴿舍、水塔兩個種類則因其功能需求,共享垂直性向上疊加或依附其他構造物的關係。

這階段的操作方法回應Becher夫妻對攝影影像的類型學態度,彼此並置比對的建築圖像開始脫離原來所指涉的對象本身,超越外觀型態的閱讀,而更在意彼此間內在組織關係,挖掘其中隱含的架構。八個構造物種類不再只是表達其功能與外觀差異的分類方式,當歸納成三種類型,它們超越了自身功能,開始包含與之相關的架構系統或空間關係。

將建築類型學與城市研究結合的義大利建築師Aldo Rossi,將類型學用於探求建築原型(architype),他對特定造型與建築類型中的原型感興趣,透過形象的類比與尺度轉換,跨界於建築設計與工業設計或產品設計,在他的繪畫裡,水壺與建築共享相似的輪廓並置於同一幅構圖中。他關注城市現實卻同時抽象化現實的形式與秩序,在他看來,城市是各種類型元素的綜合,而非固有片段或拼貼元素的構成,透過剝除外層歷史附加物後的幾何形體作為類型元素,試圖喚起人們內心深處那描述不清、模糊卻懷念的集體印象,這種類型的「模糊普遍性」感受,正是因為這些大量且日常熟悉的環境或人造物隨著時間集合而成,它們反映氣候、材料、生活、社會制度、經濟條件等因素而成型,超越個體差異而不斷重複。本文的紀錄與呈現方式期望能夠提供看待臺灣鄉村人造地景的一種可能,一方面展現它們具備集體性、連續性、既多樣又統一,無名卻迷人的特質;另一方面,透過記錄方法的再詮釋以避免觀點僵化,讓它們脫離自身所處的場所與文化脈絡,成為觀念闡述的物件。



註1:
Bernd Becher, Hilla Becher. (2004) : Typologies of Industrial Buildings. Cambridge, MA USA, The MIT Press